2017年9月21日,徐州市出台《意见》,通过在试点中心镇(小城市)和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帮助基层职工和农民工解决购房难、贷款难的问题,鼓励引导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乡镇购房,利用住房公积金推动徐州市城镇化进程。
据徐州装修网了解,在试点范围内,基层职工和农民工连续、按时、足额缴存达6个月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基层职工和农民工等人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且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在试点的镇(街道)鼓励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保障能力。
摘自: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