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一度流传一个段子,全款买房往里走,按揭的不要堵门口,公积金的把车挪走。近期,住建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对部分开发商违规"抵制"公积金按揭购房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保障购房者使用贷款购房的权益。
上午,走访了多个楼盘,当相关人士告诉销售人员希望用公积金贷款时,不少销售人员的回复都是不推荐公积金贷款。据了解,商业贷款准入时间快,开发公司取得销售许可后就可以准入,而公积金贷款是要求主体竣工,
是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为了快速回笼资金,所以不推荐买房客户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为了吸引客户全款购买或者使用商贷,楼盘商还会推出一系列针对全款和商贷用户的优惠活动。
近期,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严重损害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对此,住建部联合财政部、央行、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违规行为。
此次《通知》的及时出台,一方面重申和保障购房人合法使用公积金的权益,另一方面在规定中提到压缩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限,要求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提高公积金发放的效率,也缩短了房企的回款周期。
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远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据测算,一笔额度100万元、期限20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能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徐州装修网获悉,同时,《通知》还提出,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