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相关人士来到官庄小区,发现小区大门口设立了栏杆,运输沙子和管子的两辆车被拦在小区门外。车主说,要想进入小区,得交钱,大车一辆20元,小车一辆10元。收费人员为官庄村委会工作人员。
官庄村委会主任姚桂仁承认,小区门口的栏杆确实是他们设置的,对外来车辆收取的是“保洁费”。收费并没有依据相关的规定,而是经过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支两委决定的。
相关人士查阅资料得知,《徐州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外来车辆收费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根据合同约定允许其他外来车辆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临时停车的,可根据约定收取外来车辆临时汽车停放费,收费标准:两小时内免收汽车停放费,超过两小时收取汽车停放费每辆每小时1元,但累计不得超过每辆一天15元。村委会设杆对外来运输车辆收费是否合理呢?每辆车子收取10元或者20元是否有依据呢?
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官庄小区属于拆迁安置房,一般是村委会管理,村民、村委会决定的内容只要是不违法,他们不好介入。《徐州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只是一个规范性的文件,对其不具有约束力。
官庄村委会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决定对外来运输车辆进行收费,并且定了收费标准,其行为是否合法呢?
律师表示,任何一个组织收取相关的费用应当有相关的依据。
既然村委会说收费依据是村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那么就应该公示相关的讨论会议的内容以及相关会议的召开是不是符合相关的法律程序。同时,因为涉及到经济方面的问题且涉及到一切财物的问题,那么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对相关收取的费用进行公开,公开相应的收费方式以及收费的数额以及相关的流向,对相关的事务进行公开。
相关人士在上午的调查采访中,并没有看到村委会公布会议的相关内容,也没有在小区门口看到具体的收费标准。今天下午,相关人士将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反映给大庙街道办事处纪委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文章摘自:淮海网)